人民日报网哈尔滨市11月1日电(汪晓涛)2019年11月1日是《我国反间谍法》(下称《反间谍法》)贯彻实施五纪念日。为了更好地维护保养国家安全,加强和标准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中,黑龙江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大会决议经过了《黑龙江反间谍安全防范条例》(下称《条例》),于2019年11月1日起实施。这也是《反间谍法》贯彻实施至今,我省首个有关反间谍安全防范的地方法规。
《条例》共分成8章44条,內容包含条例、国家安全机关岗位职责、机构和中国公民的责任和义务、预防措施、主题教育、确保和嘉奖奖赏、法律依据和附录。《条例》以《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等上位法为根据,在弥补反间谍地区法律空缺、给予反间谍工作规范适用、鼓励广大群众普遍参加等层面,开展了开拓性探寻与实践活动。
在其中,《条例》第三章要求,机关、人民团体、公司工作机构、别的社会团体和本人,理应执行维护保养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在国家安全机关调研掌握相关反间谍安全防范状况时,理应紧密配合,不可瞒报、推卸责任、回绝;应当国家安全机关规定,为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中给予必需的适用、帮助和方便标准。
《条例》第五章要求,每一年4月15日全员国家安全文化教育日所属的周,为黑龙江反间谍安全防范主题教育周。
《条例》第六章要求,国家安全机关和其它相关机关理应严苛为举报者信息保密,维护举报者的人身安全资金安全。没经举报者允许,不可以其他方法公布或是泄漏其私人信息及检举状况。因检举特工个人行为等案件线索,自己或是其直系亲属生命安全遭遇风险、向国家安全机关要求给予维护的,国家安全机关理应依规采用保障措施;导致经济损失的,依照相关要求给与赔偿;造成举报者残废或是死掉的,应当有关要求给与优抚。
《条例》第七章要求,在海外受威逼或是受哄骗参与对立机构、特工机构,从业损害我国国家安全的主题活动,立即向我国外派组织属实表明状况,或是入关后立即或是根据所属单位立即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机关属实表明状况,并有悔过主要表现,具备法律法规的从轻处理、缓解或是减免惩罚情况的,国家安全机关可以明确提出从轻处理、缓解或是减免惩罚的提议。
前不久,紧紧围绕《反间谍法》贯彻实施五纪念日和《条例》贯彻实施,黑龙江国家安全厅派遣《反间谍法》宣传教育员深层次到军队、机关、院校、小区,融合实际实例,根据“以案说法”方式讲解宣传策划《反间谍法》法律条文和国家安全常见问题及其反间防谍安全防范专业知识。与此同时,黑龙江各个国家安全机关融合当地的具体,应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法,进行了具备地区特点的主题教育主题活动,切实提升我省国家安全观念,促进产生维护保养国家安全的法制的共识,构建了学习培训、宣传策划《反间谍法》的浓郁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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