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中央人民银行就《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利益维护实施办法(征求意见)》(下称《实施办法》)向社會公布征询建议。《实施办法》对金融机构行为准则、顾客金融隐私保护、金融交易异议处理等领域开展了实际标准。
金融机构应当干什么
消费者权益维护工作应列入考评
《实施办法》规定,金融机构理应制订本组织金融消费者利益维护工作的整体规划和主要工作方案。创建金融消费者利益维护职业单位或是特定带头单位,确立单位及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保证其有充足的人力资源、人力物力可以单独开展工作。
金融机构理应每一年最少进行一次金融消费者利益维护专题讲座学习培训。
金融机构进行考核制度时,理应将金融消费者利益维护工作中做为关键內容,并有效分派相应的指标值占有率和权重值,充分考虑业务流程合规、顾客满意度、突发事件处理立即率与达标率等,不可简易以举报总数做为考核标准。
业务流程关联停止后相关资料最少存留三年
《实施办法》要求,金融机构对金融产品与服务开展信息披露时,理应应用有益于金融消费者接受、了解的方法。理应公布搜集、应用顾客金融信息内容的标准,明确搜集、应用顾客金融信息内容的目地、方法和范畴,对年利率、花费、盈利及风险性等与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有关的重要信息,理应依据金融产品与服务的复杂性及安全风险,对在其中核心的专业名词开展解释说明,并以恰当方法供金融消费者确定其已接受详细信息内容。
金融机构向金融消费者表明关键信息和公布风险性时,理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管控要求存留相关资料,自业务流程关联停止生效日存留時间不能低于三年。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另有规范的,从其要求。存留的材料包含但是不限于:金融消费者确定的设备或服务项目合同书、金融消费者确定的风险分析书;纪录向金融消费者表明关键信息的音频、录影材料或是事件日志等有关数据信息报文材料。
金融机构不可以干什么
不可私自代理商金融消费者申请办理业务流程
《实施办法》规定,金融机构理应依据金融产品与服务的特点评定其对金融消费者的适用度,有效区划金融产品与服务安全风险及其金融消费者风险性承担级别,将适宜的金融产品与服务给予给适度的金融消费者。
金融机构理应依规确保金融消费者在选购、应用金融产品与服务时的资金安全,不可不法侵吞、占有金融消费者资产以及他金融财产。
与此同时,理应重视金融消费者选购金融商品或服務的真正意向,不可私自代理商金融消费者申请办理业务流程,不可随意改动金融消费者的业务流程命令,不可强制性套系别的商品或服务项目。
内容格式条款项目中不能有对顾客不合理不科学的要求
金融机构的内容格式条款项目,许多顾客平常没看清就签名了。为避免损害顾客合法权利的状况产生,《实施办法》规定,金融机构向金融消费者给予金融商品或业务时应用内容格式条款项目的,理应以足够造成金融消费者留意的字体样式、字体大小、色调、标记、标志等明显方法,报请金融消费者留意金融商品或业务的总数、年利率、花费、执行限期和方法、常见问题和风险分析等与金融消费者有重要利益关系的內容,并依照金融消费者的规定给予表明。内容格式条款项目选用电子器件类型的,理应可被鉴别和便于获得。
与此同时,金融机构不可以内容格式条款项目、通告、申明、通告等方法做出带有下列五项內容的要求:(一)缓解或免去金融机构导致金融消费者经济损失的承担责任;(二)要求金融消费者担负超出法律规定额度的合同违约金或危害赔偿费;(三)清除或限定金融消费者依规对其金融信息内容实现查看、删掉、改动的支配权;(四)清除或限定金融消费者挑选别的金融机构给予的金融商品或服務的支配权;(五)别的对金融消费者不合理、不科学的要求。
《实施办法》规定,金融机构理应对存有损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利问题或是安全隐患的内容格式条款项目和服务合同文字立即开展修定或是清除。
宣传策划非保底商品不可以令人轻信确保赢利
《实施办法》规定,金融机构理应对营销推广宣传策划信息的真实有效承担。金融机构具体负责的责任不可小于在营销推广宣传活动中根据广告宣传、材料或是表明等方式对金融消费者所约定的规范。
金融机构在开展营销推广宣传活动时,不可有以下五种个人行为:(一)虚报、诈骗、瞒报或是让人误会的宣传策划;(二)对销售业绩或是商品收入等夸大其词宣传策划;(三)运用金融管理方法机构对金融商品或服務的审批或是报备程序流程,欺诈金融消费者觉得金融管理方法单位已对该金融商品或服务项目给予确保;(四)非保底项目投资型金融商品的营销推广宣传策划內容使金融消费者轻信能确保本钱安全性或是确保赢利;(五)别的违背金融消费者利益维护最新法律法规和管控要求的个人行为。
不可变向强制性搜集顾客金融信息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