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通报2018年度5项工作考核结果
海南日报海口7月5日讯(记者孙慧)7月5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2018年度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消防、森林防火、防震减灾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2018年,我省各市县、各部门、各单位积极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消防、森林防火和防震减灾各项工作,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向好,应急管理、森林防火、防震减灾等工作得到加强,为自贸区、自贸港建设提供了安全保障。
经省委、省政府同意,评定海口市等35个单位为“201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先进单位”,三沙市等21个单位为“201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良好单位”;评定三亚市等25个单位为“2018年度应急管理工作优秀单位”,琼海市等12个单位为“2018年度应急管理工作良好单位”;评定三亚市等26个单位为“2018年度消防工作优秀单位”,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等11个单位为“2018年度消防工作良好单位”;评定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等6个单位为“2018年度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三亚市等12个单位为“2018年度森林防火工作合格单位”;评定海口市等8个单位为“2018年度防震减灾工作先进单位”,昌江黎族自治县等12个单位为“2018年度防震减灾工作合格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