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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造车热潮下 安全防护冷思考不可少
智能驾驶 汽车 的核心竞争力是云计算、物联网、5G、大数据、AI等一系列 科技 与 汽车 驾驶的有效结合,这是智能 汽车 技术竞争力的关键,直接影响消费体验。
6月中旬,小米公司官网开始陆续推出关于自动驾驶的各类职位,寂静了一阵子的互联网造车话题再起。
从5月11日360集团创始人、董事长周鸿祎宣布领投哪吒 汽车 D轮融资,热闹非凡的智能驾驶赛道度过一段平静的日子,没有新的入场者讲述“造车故事”。
虽然发展路径和各自优势不同,产品体验和商业逻辑也各有差异,但传统车企、跨界巨头和以互联网 科技 公司领衔的造车新势力前赴后继抬起的中国智能驾驶 汽车 产业链正日渐成熟。
但是,已进场的未必能笑到最后,获得市场话语权要有所创新,智能驾驶安全上路还要付出诸多努力。
不要被造车泡沫吓退
随着蔚来、小鹏、理想“造车三兄弟”相继站稳脚跟,人们对互联网造车的质疑越来越多地转向了鼓励,却未减轻对造车泡沫的担忧。
造车热潮中,游侠、拜腾、赛麟等行业探路者折戟沉沙,留下的荒废园区与半成品厂房虽然刺眼,却让智能 汽车 理念在公众心中得以普及。
“我们大家都应该相信市场的力量,一窝蜂冲进来没关系,最后老百姓会用事实来投票,投出最终的胜出者。”在周鸿祎看来,泡沫显然是存在的,但没有泡沫就没有企业创新的动力和资本,更没有人才的涌入。
2000年前后,那场互联网泡沫后的 科技 产业涅槃为周鸿祎这套理论提供了支撑。
和现今上市就意味着造富神话不同,当新浪、搜狐、网易等中国互联网企业相继登陆纳斯达克时,美国互联网泡沫的破裂让中国的互联网企业遭遇严重的生存危机。
挤碎泡沫后,全球互联网产业迎来了一次深度行业洗牌,苹果、谷歌、亚马逊等互联网 科技 巨头公司崛起,国内也建立了以百度、阿里巴巴、腾讯等为代表的互联网生态,全行业进入蓬勃向上的创新周期。
除了新的购车消费群体对互联网营销与服务模式并不排斥,互联网造车新势力不断崛起的根本原因,是智能驾驶 汽车 需要强大的数字化技术支撑。
汽车 行业资深媒体人陈小兵说:“智能驾驶 汽车 的核心竞争力是云计算、物联网、5G、大数据、AI等一系列 科技 与 汽车 驾驶的有效结合,这是智能 汽车 技术竞争力的关键,直接影响消费体验。”
在周鸿祎看来,如果没有互联网的帮助,造车行业只是按照传统造车的思路,把发动机换成了电动机,把油箱换成了电池,只是在传统基础上改良,不可能成为一个颠覆式的创新。
周鸿祎认为,IT产业在过去十几年的所有准备都可能在智能驾驶 汽车 产业链中爆发。
虽然造车赛道已经略显拥挤,周鸿祎认为参与造车的公司还是太少,智能驾驶 汽车 领域需要足够的竞争与创新,才能让普通用户也享受到高端车才有的驾驶体验。
全世界到底能够容得下多少家车厂还需要市场检验,但可以肯定的是,一旦入局,就意味着浴血激战。
企业跨界造车殊途同归
如果把互联网造车简单分类,有百度、小米这样的独立造车派,也有华为、腾讯、阿里等以向传统车企技术输出为主要特征的联手派。
周鸿祎的选择可以归纳为后者,他选择了一直活在互联网造车光环下被网民忽视的哪吒 汽车 ,周鸿祎将其称为“基因互补”。
无论是亲自躬身下场还是组队合作,技术创新上的进步依然是网上最热的“梗”。
6月17日,百度Apollo携手ARCFOX极狐发布新一代量产共享无人车Apollo Moon,双方预计,未来3年将落地1000台共享无人车。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一款可规模化运营的无人车,Apollo Moon成本为48万元,仅为行业L4级自动驾驶车型平均成本的三分之一,为共享无人车真正走向大规模商业提供了更大的可能。
事实上,赋能互联网理念,拓展智能生态,增加用户数量及黏度,是企业跨界造车的核心商业模式。无论选择哪条路径,几乎所有造车者都要背负巨额的成本压力,更要顺应新的创新方向。
预计到2025年,中国的智能 汽车 渗透率达82%,数量将达到2800万辆;到2030年,渗透率将达到95%,约为3800万辆。
海量的数字意味着人与人、人与路、人与车、人与平台将建立起全方位的联系。当一切皆可编程,万物皆可互联,数据驱动业务成为 汽车 行业创新的主要特征,坊间“传统车企正在沦为华为等企业的计算机外设”的议论也就有了道理。
当造车新势力借力传统车企的供应链与造车技术及 科技 手段不断丰富 汽车 功能,迥异于传统 汽车 的驾驶体验便成为他们吸引消费者的利器。
不仅如此,360打出的“ 科技 平权”大旗,提出“为人民造车”,为没有买第一辆车的消费者造车的构想也有望因技术的更多应用而成为现实。
周鸿祎认为,过去只有上百万的豪车才会有这么多的IT能力,互联网造车可以让普通老百姓一样能够享受这些智能座舱和智能驾驶能力。
个人生物特征信息安全至关重要
当 汽车 由人操控的交通工具升级为同电脑、手机一样的智能工具,一旦受到网络袭击,后果不堪设想。
周鸿祎认为,只要和外部有联系,漏洞永远会有,所以智能 汽车 网络安全模拟攻击测试和 汽车 碰撞测试一样重要。
除了加强车辆安全防护技术,立法加强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保护,规范 汽车 数据处理的呼声也很高, 汽车 行业及用户信息安全需要一个全方位安全屏障。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 汽车 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首次明确 汽车 相关的重要数据范围、首次提出数据处理报告义务等。
清华大学车辆与运载学院首任院长杨殿阁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该管理文件对智能 汽车 的研发、设计、制造、使用、管理各环节所涉及到的数据收集、传输、存储、管理、使用、转让等方面都进行了规定。
杨殿阁表示,此前,我国有关智能 汽车 数据的管理基本属于空白。企业可以在该管理规定指导下开展智能 汽车 相关技术的研发,对我国智能 汽车 产业的 健康 发展非常有帮助。
从用户的角度看,因智能手机与用户深度捆绑而引发的消费者安全感缺失已被带入智能出行领域,用户信息搜集与泄露间的矛盾无法回避。
该管理规定的第十条提出,仅当为了方便用户使用、增加车辆电子和信息系统安全性等目的,方可收集驾驶人指纹、声纹、人脸、心律等生物特征数据,同时应当提供生物特征的替代方式。
杨殿阁指出,这是在提醒车企,智能 汽车 功能的研发尽量少使用用户个人生物状态信息,这类信息非常敏感且重要。
智能 汽车 很多功能的实现离不开个人生物特征信息,只有收集了这些信息才能更好地实现智能驾驶功能。
杨殿阁强调,用户完全有权力拒绝使用这些功能、不提供这些信息。也就是说,用户可以不提供这类信息,但车企必须提供相应的服务。
谈起该管理规定,陈小兵认为它切实关照到了消费者所需。比如,车企在相关功能的设置和数据采集中,要让用户实时了解个人数据正在被采集,并且可以随时用最简单方便的方式关掉。
和智能手机不同,智能 汽车 在行驶中会实时采集道路环境数据。因此,在个人信息安全外,智能驾驶 汽车 有可能引发的 社会 安全问题不容忽视,就此,该管理规定在相关章节提出了数据本地化的要求。
2019年解读十三五规划纲要网络要点
作为引领我国未来五年社会经济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十三五”规划纲要自出台之日就备受社会关注。
其中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发展新体制、优化现代产业体系、全力实施脱贫、加强建设等12篇共25章内容均与互联网相关,“拓展网络经济空间”更是在纲要中被单独列为一篇,这是中国的五年规划首次以如此高规格筹划互联网发展。
中国网信网邀请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做客访谈间,谈谈他怎样看待这份规划纲要中互联网的分量,与我国未来五年实施网络强国战略的路线图。
01、“拓展网络经济空间”
被写入纲要深意何在?
“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拓展网络经济空间”一篇包含四个章节:构建泛在高效的信息网络、发展现代互联网产业体系、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强化信息安全保障。
互联网时代,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和物联网新技术被加载进来,互联网几乎能与各行业深度融合,出现很多新业态,创造很多新价值,迸发很多新增长点,也衍生出一个新概念——网络经济。针对“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拓展网络经济空间”的四个发展方向,汪玉凯认为它们具有不同意义:
构建泛在高效的信息网络——“没有强大的网络基础设施作为支撑,网络强国就没有根基。”中国全球第一的网络规模和网民人数、不够发达的宽带网以及规模相当大的互联网产业对网络基础设施的要求非常高;有专家预测,将来物联网可以涵盖互联网,这种物和物、人和物、人和人相连的形态同样需要高速泛在的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作为保证。
发展现代互联网产业体系——互联网产业体系现包括消费互联网和产业互联网两个方面。阿里巴巴、京东是消费互联网的代表性企业,“互联网+”行动计划和“中国制造2025”行动纲领则是为打造产业互联网。互联网能与很多行业深度融合,比如互联网+金融,互联网+制造,互联网+农业,互联网+交通运输,互联网+教育……
“产业体系如果都借助互联网,从生产、流通到消费都会带来很大变革。”
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将大数据上升为国家战略与大数据本身的价值有很大关系。”战略上大数据是一种数据资本;处理方式上它是用云计算发掘、处理的一种新技术;价值上社会、政府、数据挖掘公司都可以通过数据不断创造、产生新价值。
强化信息安全保障——中国在互联网安全、国家安全保障还存在短板,除了高度重视堵住制度漏洞,打造互联网安全和国家安全体系还在于关键技术的自主可控。全国12亿手机用户,包括6亿多智能手机用户,绝大多数只用苹果和安卓两个手机操作系统,电脑则主要是微软系统。我国光进口芯片就花了八千亿美元,远远超过进口石油花的钱。只有握住关键点,国家安全、互联网安全才能有所保障。
我们要借助互联网经济的大框架,构建网络安全产业的保障体系。
02、“网络强国”的实现
有几重标志?
,*担任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组长。他在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中指出:我国已成为网络大国。同时也要看到,我们在自主创新方面还相对落后,区域和城乡差异比较明显,特别是人均带宽与国际先进水平差距较大,国内互联网发展瓶颈仍然较为突出。同时指出,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
汪玉凯说,这些年我们在互联网发展上取得的成绩斐然。中国网民接近七个亿,数量全球第一,但网络普及率不到50%,和发达国家差距很大;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在不断加大,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不断在全国布网;高速宽带延伸到乡镇村庄;出现了像阿里巴巴、京东、百度、腾讯、新浪、华为、中兴通讯、联想这样的国际知名企业。网络规模、网络用户、手机普及率、网络产业、网络经济、包括社会、政府、企业信息化的水平均达到相对比较大的规模。
但我们还不是网络强国。网络强国有如下标志:
互联网及物联网基础设施处于世界一流水平——包括网络规模、宽带普及率、泛在宽带等;有广泛的互联网应用——无论企业、政府、社会应用还是消费互联网、产业互联网,都要被各行业、老百姓普遍使用;在世界上有互联网话语权——包括国家在互联网规则制定和参与世界合作过程中较大的话语权;有比较清晰的互联网发展战略和规划——包括物联网、大数据战略,网络强国战略以及比较强的网络安全、国家安全保护能力。从这些方面来看,我们距网络强国目标的达成尚存一定距离。
03、推进网络强国战略
如何补齐民生短板?
“十三五”规划纲要还包含了国家未来五年计划实施的100个重大工程及项目。经初步梳理,与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相关的重大工程项目包括国家网络空间安全、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培育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成为新增长点、建设高速大容量光通信传输系统、建设物联网应用基础设施和服务平台、支持公共云服务平台建设,布局云计算和大数据中心、加快国家统一电子政务网络建设应用、打造电子商务国际大通道、构建国家网络安全和保密技术保障体系等。
汪玉凯说,这些重大工程及项目中近十个涉及互联网新技术,如果它们最终都得以完成,我们就将更接近网络强国目标的实现。但除基础设施建设、国家安全保障外,我们还应利用互联网的发展惠及民生。
通过互联网在如医疗、教育、社保等民生领域的应用,刺激整个互联网事业的发展。
如甘肃省86个县中56个都是贫困县,脱贫压力很大,为此他们建立了一个精准信息化扶贫平台,在计算机面前就能看到全省任何一户家庭的贫困状况。如果有家庭去年本来脱贫,但因为生病又返贫,就要求平台精确到家庭因病返贫是因为谁。这个平台也让扶贫资金如何落实、如何纠错都借助到了信息网络技术。
04、实施网络强国战略
需从哪几方面发力?
汪玉凯认为,为保障网络强国战略的顺利推进,未来还应坚持如下几方面工作:
国家出台合理的规划和战略,用统一、权威的网络强国战略目标进行规范。让制定的战略相对能够落到实处,有比较具体的可操作路径。
地方政府要因地制宜,落实相关规划战略。各地可根据现有基础、产业形态、在全国大盘中的定位及产业优势来决定重点发展领域,避免重复性建设。
基础设施构建既要发挥国家的作用,更要借助市场的力量,发挥市场的作用。如果单一凭政府部门做决定、搞建设,可能会导致资源浪费。在网络设施、大数据中心、网络安全保障体系的建设中引入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借助政府和市场两种力量,可让构建的重大项目今后能真正派上用场。
改革不合理的体制机制,排除信息技术应用障碍。由于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在政府、企业和社会的应用中可能会受到传统体制机制的制约,同时部门壁垒、行政壁垒让机构之间存在沟通障碍,形成信息孤岛,因此我们要借助改革的力量,清除不合理的体制机制对信息技术应用、大数据挖掘和应用的障碍,推进整个网络强国战略的实施。
各国的各类反垄断措施将如何影响互联网巨头们的未来?
自2020年3月19日国会一致通过2.2万亿美金的关怀法案(CARES ACT)后,天量财政补贴通过美联储和财政部合作完成的财政赤字货币化以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地进入市场。
总值3010亿美金的面向大众的直接财政补贴、面向中小企业的直接财政补贴及有条件减免的贷款共6690亿美金、面向大企业的各类补助共4540亿美金,因为实体经济恢复缓慢而快速流向资本市场。
同时,美联储货币政策提供的及其廉价的贷款快速地重新提高了资本市场的杠杆率,导致以股票为主的资产类别快速膨胀。美联储大量的货币政策调低了市场对美元指数未来几年的预期,逆转了原本通缩型去杠杆化过程中市场因恐慌和避险而抛弃各类资产的行为,各类资产的估值开始回归理性。
在通缩型去杠杆化过程中,美元一般被视为避险资产。经由货币政策之后市场处于通货再膨胀(reflation)的阶段时,那些受到疫情影响极小甚至可能反受疫情帮助的互联网大型 科技 巨头们(谷歌、苹果、亚马逊、Facebook、微软等)无疑成为了新的避险资产类别。加之互联网巨头们之后两个季度的财报不负众望,于是自3月互联网巨头们的股价创下阶段性低点之后,这些资产价格已经开始屡创新高。
自2020年3月19日国会一致通过2.2万亿美金的关怀法案(CARES ACT)后,天量财政补贴通过美联储和财政部合作完成的财政赤字货币化以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地进入市场。
总值3010亿美金的面向大众的直接财政补贴、面向中小企业的直接财政补贴及有条件减免的贷款共6690亿美金、面向大企业的各类补助共4540亿美金,因为实体经济恢复缓慢而快速流向资本市场。
同时,美联储货币政策提供的及其廉价的贷款快速地重新提高了资本市场的杠杆率,导致以股票为主的资产类别快速膨胀。美联储大量的货币政策调低了市场对美元指数未来几年的预期,逆转了原本通缩型去杠杆化过程中市场因恐慌和避险而抛弃各类资产的行为,各类资产的估值开始回归理性。
在通缩型去杠杆化过程中,美元一般被视为避险资产。经由货币政策之后市场处于通货再膨胀(reflation)的阶段时,那些受到疫情影响极小甚至可能反受疫情帮助的互联网大型 科技 巨头们(谷歌、苹果、亚马逊、Facebook、微软等)无疑成为了新的避险资产类别。加之互联网巨头们之后两个季度的财报不负众望,于是自3月互联网巨头们的股价创下阶段性低点之后,这些资产价格已经开始屡创新高。
纳斯达克100指数ETF
互联网巨头们的强势由来已久, 其强势源自于十几年来对数字市场的垄断,而垄断根植于其对于用户数据的垄断 。用户数据对于现在的互联网公司来说是非常廉价的,大型互联网公司通过提供免费的服务/平台,来换取用户行为模式和偏好的数据,并直接或间接地利用这些数据来精准投放广告或者贩卖产品,获得巨额利润。
这个模式对于先来者(已经成为巨头的互联网公司)来说可以无限循环下去,因为这些巨头可以通过巨额利润提供更好的免费服务,快速垄断市场、积累海量用户,海量用户又将为他们提供无尽的数据。
在天平的另一端,对于一个初创的互联网 科技 公司来说,想要获得用户数据就会变得异常困难,他们没有与互联网巨头们相当的资金,无法提供与他们相当的服务,没有足够好的服务就没有足够的用户,自然也就没有足够的能让他们升级的数据和收益了。
即使初创公司另辟蹊径,避开互联网巨头们的服务内容,巨头们也很容易做出与之相当的,甚至更好的替代品。 在这个环境下,留给这些初创公司的选择非常少,就如Facebook的扎克伯格对Instagram的创始人凯文·斯特罗姆说的:“两个选择,一个是把Instagram卖给我们,或者我们自己开发一个一模一样的产品。”
究其根本,互联网企业的垄断是现今互联网的结构决定的:互联网的网状结构决定了单个节点间想要快速找到彼此必须通过某些大流量的节点,并提供用户数据当过路费。当这些大型节点变得足够大的时候,单个节点与大节点的关系就从 平行架构 变成了以大型节点为中心的 中心化架构 , 大型节点就拥有了反向选择的权力,垄断也就自然产生 。
在目前看来,如果现有的 游戏 规则不改变,大型互联网公司会实现永久的垄断。但我们都知道,没有永远的赢家。我认为短期内有三个力量可以撼动大型互联网公司的垄断地位,分别来自美国国内极有可能出台的新反垄断法案、来自欧盟和其他国家的本土数据保护协定、数字税及反垄断制裁,还有来自 科技 /互联网协议的改革。
一、来自美国国内的压力:新版的格拉斯-斯蒂戈尔法案
2020年7月29日,四大互联网 科技 巨头:苹果、谷歌、Facebook和亚马逊的CEO被同时传唤至众议院接受长达6.5小时的反垄断调查。 众议院于2019年专门成立的反垄断小组对四大 科技 巨头展开了为期15个月的调查,涉及的案子多达100多万起。 其中,以亚马逊的案子居多:亚马逊为众多小型卖家提供流量,挑选潜在的优质产品,随后自己以更低的价格、更优的品质生产类似的产品于Amazon Prime上售卖。
图源:THE WALL STREET JOURNAL
该小组委员会主席众议员 大卫·西西林 称:“(任何公司)不可以像亚马逊那样,既制定所有的规则、控制市场,又同时参与市场的竞争、销售。” 委员会的最终报告可能会将平台分离的想法列入一系列政策选项中。其他选项包括提高美国反垄断执法机构的预算、修改美国反垄断法,以便消费者和企业可以更容易地从一个技术平台转移到另一个平台。
西西林还没有详细解释分拆建议如何适用于具体的公司,尽管他已经暗示这可能不是每个平台都需要分拆。他说:“很明显,其中一些占主导地位的平台必须被拆分。所有这些平台都必须受到监管。”
美国众议院司法委员会反垄断小组委员会预计将最早于周一(10月5日)发布针对美国四大 科技 公司的反垄断指控报告。对于互联网企业的潜在分拆法案被称为“互联网的'格拉斯-斯蒂格尔' ”。(注:《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于1933年被提出,该法案将华尔街投资银行业务与传统零售银行业务分开。)如果大型 科技 公司因新的反垄断法被迫分拆, 将意味着平台业务与附加服务将被迫拆分、互不关联、互相竞争 ,这对于大型互联网公司的发展无疑是毁灭性的。
西西林等民主党派人士代表的众院意见很明确,头部的互联网企业应当被拆分。 那么未来《新版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的通过的主要压力将来自于参议院的共和党。
共和党人在很大程度上也倾向于制裁。根据华尔街日报的采访,共和党人大多表示,众议院的这项调查让他们对 科技 巨头在数字市场的力量感到担忧,但两党对如何解决这一问题仍存在分歧:尤其对于拆分这样要求大 科技 公司分开业务线的广泛措施是否可能影响到同样在网上经营的其他行业感到担忧。同时,两党对于是否仅对少数大公司实施拆分/罚款制裁还是采用打击面更广泛的反垄断法立法措施争执不下。
根据7月29日的听证会内容,亚马逊可能将是受到10月5日反垄断指控报告波及最大的互联网企业,反垄断小组对亚马逊在经营过程中利用平台优势开展各种恶性竞争,挤压用户权益的行为有较重的诟病。该报告对于苹果的影响将会比较小,听证会里对于苹果的反垄断调查主要在于苹果对其AppStore内上线的应用征收“苹果税”(30%的利润抽成)。事后,反垄断调查小组也没有着重提起制裁苹果的具体措施。
二、来自国际 社会 的压力:欧盟数字税和各国的反垄断调查
以大型 科技 公司为代表的数字经济在近几年里对于全球主流国家的GDP占比与日俱增,以2017年的数据来说,数字经济在美国GDP的占比在57% ,在中国GDP中的占比在32.9%,总量为27.2万亿人民币。根据数学模型推测,数字经济将于2023年占全球GDP的62%。
上世纪90年代的 科技 进步引发了数字革命,数字化又进一步推动了新世纪的 科技 和经济的蓬勃发展,如今数字经济已经成为了这个世纪不可替代的经济引擎,而海量的用户数据无疑便是这个新时代的燃油。 数字化带来的 科技 进步甚至可以说是当今世界唯一一个还拉着以主权货币为基准的现代金融体系的锚,没有 科技 进步为主权货币体系带来的巨大通缩压力,全球金融体系早就会在“现代货币理论”的荼毒下奔溃。 正因如此,保护本土的用户数据在各国看来会变得越来越重要。本国国民的数据安全可以说是自国土安全,粮食安全和经济安全后的又一重大国家级别的安全问题。
对于本国处于垄断地位的大型互联网企业,本国政府自然可以通过立法来加以限制,就如美国即将出台的新版反垄断法案那样。政府也可以通过协议来共享,甚至控制本国的大型互联网公司积累的数据。但对于垄断市场的跨国互联网企业,这些措施的实施可能就会麻烦很多,效果也较为有限,所以各国对大型跨国互联网企业的限制势在必行。
2020年7月, 欧盟法院正式通过法案废除长达四年的《美国-欧盟互联网隐私盾协议》 (原Harbor协议,以保护用户数据),原因在于欧盟发现更新过的协议仍然无法保证欧盟国家用户的数据被美国政府通过与大型 科技 公司的合作被截获和利用。
2020年8月,新的加强版隐私盾协议被提出,其中,欧盟对于欧盟国家用户数据进入美国本土的云端所带来的用户数据泄密的考虑被着重提出。但因为该协议至今还没有正式立案送审,美欧隐私条款处于空窗期,许多利用该协议的互联网公司的生意受阻。
隐私盾协议的失效将会扰乱成千上万在美国与欧洲开展业务的互联网公司,对于大型美国互联网巨头们的影响在于短期内公司的运营成本将会大大上升。根据欧盟制定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确立的框架,只有在满足其规定条件的情况下,数据控制者才能将个人数据转移至欧盟以外的第三国或国际组织:
在第一种条件,即隐私盾协议崩溃后,要满足第二种条件需要比较高的运营成本,对于有足够资源的大型互联网企业来说会提高一点经营难度,但最重要的跨大西洋数据传输并不会因隐私盾的崩溃而中断。
欧盟法院多年来还一直在试图立法对谷歌、苹果、亚马逊和Facebook等外国跨国互联网公司以垄断的名义进行限制和惩罚。其措施包括征收数字税,或直接进行惩罚性加税。
2017年6月,欧盟法院向谷歌初次征收26亿美金罚款,2018年7月,欧盟征收谷歌51亿美金罚款。 2018年,欧盟提出了3%的针对互联网公司的数字税,并称将于2021年提出更新版的数字税法案 。2019年3月,欧盟针对苹果公司的“苹果税”提出罚款。2020年9月,欧盟数据保护机构责令Facebook暂停通过SCC向美国传输欧盟用户的数据,并威胁将对Facebook处以其年收入4%的罚款,同时,欧盟委员会就苹果涉嫌逃税150亿美金提起上诉。至今,欧盟法院累计约对谷歌罚款90亿美金。根据路透社的报道,近期中国也正考虑对美国 科技 巨头谷歌进行反垄断调查。
自2017年起,以谷歌、苹果、Facebook、亚马逊为代表的大型 科技 公司至少遭受了来自 全球17个国家,84起反垄断调查和纠纷 。2019年的案件最多,为41起,案件数量总体为逐年上升趋势。
三、来自苹果的压力,互联网公司间的相互竞争
图源:ADWEEK
苹果为每一台iPhone设备都设置了一个称之为IDFA(Identifier For Advertisers,广告标识符)的ID码,在安卓手机中也有类似的标识符,这个ID码其实是用户个人信息的升级版,相比较于无法更改的手机号和手机设备识别号,IDFA至少是用户可以选择关闭的。然而大多数人在此之前是不知道这个号码的存在的,苹果和安卓之前也没有特别去强调这个事情,IDFA码在手机里是默认处在打开模式的。
用户手机里的本地应用和第三方应用是可以通过IDFA来识别你在手机中的行为的,这些应用可以通过IDFA码知道在不同平台浏览、点击、下载、分享信息的是同一个人,各个平台的广告商就可以进行跨平台针对性的精准广告推送,获取用户对广告链接进行的操作记录,分析用户的行为模式,最后还可以根据这个IDFA的匹配来进行平台之间的结算。
苹果公司9月的决定立刻遭到来自各大“广告商”的围攻,苹果最后松口,表示这一更新会延迟到明年1月份,苹果的妥协是为了“给开发人员更多时间做准备”。但苹果举起的“隐私”大刀终究还是会落下去,只是时间早晚而已。
对于靠卖终端和服务为生的苹果公司,将IDFA打开权力交还给用户,一方面是可以标榜自己把用户体验放在第一位,增加用户粘性、增加用户回购率。苹果特别强调:隐私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另一方面,随着ios 14最新的升级发布,广告商们投放广告的成本将大大增加、投资回报率降低,从而从终端打击谷歌、Facebook、亚马逊等其他互联网巨头的垄断性运营模式。可谓是一石二鸟。
结语: 处于垄断地位十几年的美国互联网 科技 巨头们在短期内可能面临来自美国新版反垄断法案的制裁威胁、国际 社会 上各国的数字税和反垄断罚款,同时,互联网寡头们之间的竞争也可能在短期内从内部打破寡头企业的垄断。大型垄断性跨国互联网企业的存在在某些层面上遏制了初创互联网企业的势头。对于大型互联网企业本身,垄断也会导致企业创新的匮乏。在国家层面上,不论是站在对互联网数字经济的保护主义的角度,还是站在本国用户数据的安全角度,对大型互联网企业的限制都是必要的。在各方力量多年的协同作用之下,大型互联网企业的根基似乎开始渐渐松动。
作者 陈 驿
编辑 叶玗非